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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正式出台,中国电力行业发展迎来新纪元
发布时间:2024-11-09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的出台为中国能源领域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将有效促进我国新能源发展,为能源科技进步提供支持,推进高标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而为中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据了解,能源法出台前,中国已经制定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领域的单行法。不过,这些法律颁行时间相对较早,对标新时代能源发展的需求,仍需一部基础性法律为我国能源发展提供指引。能源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能源领域的立法空白。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条,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对能源规划作出规定,明确了全国、全国分领域、区域间和省(区、市)的能源规划要求。这为国家与地方、行业与企业等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提供了相应制度支撑。

 

能源法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根据能源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同时,有关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考核。

 

从可再生能源类别看,能源法提出,国家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对于能源开发的排序,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优先于传统化石能源,提出‘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等,这表明在能源法中,新能源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将有效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pdf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